离职声明
本公司宋光年、罗德华、李强、马付良同志,已于2011年初离职,我公司郑重申明,今后其在外一切活动皆属于个人行为,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皆于我司无关。现所有关于销售方面事宜交销售副总阳吉春负责,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公司工作。
特此声明 成都威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7日